程玉珠也是知道王石的,林麗店裡,最常去搬抬布料的人其實是王石,陳水因著忙林振武那一攤子,反而去的少,因著這,程玉珠對王石也算了解,知道王妮,也知道他的家庭情況。
她也好奇,「我認識嗎?」
索性是吃飯,扯出個兩個姑娘都感興趣的事情,陳水就慢慢說。
說來也是緣分,林麗因著服裝生意越做越大,挨著林芳的小作坊招過一次人後,人手依舊不夠,就想著再買兩台縫紉機,招三個人進來。
胡同里每天進進出出的人,胡同口第一家的人自然是不能不知道,林芳租房之前,林振武就給打聽過,右邊一家四口人家,沒聽過什麼吵架打罵的聲音,也是一家子和氣人。
這家姓張,家裡一兒一女,雖說在縣城,可也沒什麼大能耐,兒子張見軍雖然是糧油廠的正式工,可活不輕鬆,幫著搬貨的,說白了就是扛大包,家裡老兩口身體還都不是很好,也沒個別的進項,只有一樣,雖然家裡窮些,可老兩口閨女兒子一樣疼,這閨女張見喜倒是養出個活潑性子。
原本張家住胡同口,里面連著兩家都沒人,還挺冷清,所以自打林芳搬進來,又聽著她家男人是當老師的,張家一家都高興,誰都喜歡有人氣,再說這林芳一家還是有學問的人,那更是高興。
所以和林芳熟悉以後,張見喜沒事就喜歡找林芳說說話,有時候見著林芳給孩子做衣服,她還自告奮勇的幫著做,也是因著和林芳關係好,她也是知道的,林芳家再朝里那個也被租下來的房子,就是林芳和她大姐林麗還有弟媳婦三個人租的,就是為著僱人做衣服。
不過那時候張見喜心裡只有羨慕,她自己手藝一般,是從沒想過能給人幹活掙錢的,沒想到,等林麗二次招人的時候,林芳主動讓她去試試。
張見喜第一反應並不是答應,「試試?芳姐,麗姐要的人,那是能正經幹活的給你們掙錢的,我這個半吊子,不幫倒忙就是好了,我哪能行啊,連個縫紉機都不會蹬,我倒是想,可也沒那個臉。」
兩人處了好幾個月,林芳自然也把她的心思看的清楚,張見喜是個懂事的,從來不抱怨家裡,也不說些過分的話,更別說提一些過分的要求,要是擱著別人,說不定早就讓她給介紹到隔壁作坊那裡找個活計了。
也就是因著這,林芳才覺得張見喜能行,「怎麼不行,你以為人人都進去就什麼都會啊,你不知道我們店裡,做的那衣服五花八門,就是個長年做衣服的,進去也得現學,重要的是心靈手巧,這幾個月我也看著呢,你不是個笨的,學東西也快,別擔心,去試試吧,要是你不成,我也不和你和氣,就直接和你說。」
張見喜自然是大喜,回家和家裡人一說,家裡人都樂得不行,這胡同里每天好些人進進出出,排車拉來拉去的布料衣裳,他們一琢磨也知道這家的生意做得好,這要是能進去做衣裳掙錢,不說多了,一個月十塊錢也了不得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