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人籬下的孩子,她沒有選擇,就只能被別人欺凌。
祝柔真的不想一直被欺負,她才鼓起勇氣抱著親媽的大腿,非得鬧著要跟著親媽走。
郭秀紅是帶著女兒走了,但是她對女兒的意見很大。
當兒子拿著菜刀追著女兒砍的時候,郭秀紅也是覺得女兒是不是對兒子不夠好,這才導致兒子很生氣。
祝母必定是站在她的寶貝孫子那邊,她根本不管祝柔是不是剛剛回到城裡,不管祝柔會不會不高興。一家子都對兒子好,而忽略祝柔。
祝柔就是爹不疼娘不愛,她就是一個小可憐。
當祝柔憑藉自身的能力考上大學,又工作了。祝柔的媽媽郭秀紅還想讓祝柔把工資都拿回家,要不是公司是直接把工資打到工資卡的,估計郭秀紅都要直接去祝柔的單位拿工資了。
好在祝柔跟郭秀紅沒有在一個城市,祝柔在大城市工作幾年,她沒有結婚。
隨後,祝柔到南城附近的縣城買房子。
隨著城市的向外拓展,那個小縣城跟城區離得很近,發展得也很好。那個縣城正是郭秀紅夫妻教書的縣城,他們夫妻還是在這邊教書,他們還沒有回去南城。
祝宏康的教學能力沒有那麼好,他去城裡的話,評職稱都更加困難。郭秀紅又不是很想跟婆母住在一起,不想婆母總是到自家來。他們夫妻乾脆就待在這個小縣城,這邊的日子過得也很舒服。
當祝柔在這邊買房子的時候,郭秀紅很不高興。
「你一個姑娘家,你買什麼房子?」郭秀紅特意去找祝柔。
還沒有交房,祝柔還住在出租屋。
「還沒有辦房產證吧?」郭秀紅道,「乾脆把房子給你弟,你後面也就不用付房貸,你……」
「不行!」祝柔沒有想到她親媽會這麼說,「我自己付的首付……」
「你還是我生的呢。」郭秀紅道。
「我是你生的不錯,以後,我會給錢給你養老。」祝柔道,「我只想要屬於我自己的家。」
「你住在家裡啊。」郭秀紅道。
「不!」祝柔道,「那不是我的家,那是你們的家。你們從來就沒有把我當成你們的親生女兒,我一出生,你們就把我扔到鄉下。我回來了,你們也是把我當丫鬟用,你們就知道讓我讓著弟弟。即便不是我的錯,你們也要我讓著他。」
這讓祝柔很不高興,憑什麼自己就得一直讓著弟弟,明明是自己在鄉下受了很多苦。可是親媽他們沒有補償自己,一個個還要讓自己讓著弟弟。
弟弟錯了,他們也不說弟弟,就非得說她祝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