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明仙尊道:「我不是神仙,你傷既好了,便自行離去吧。」
桃花仙島在大海之中,島上也沒有船,方無極還是個半點仙法都不會的凡人少年,哪裡有法子離開這個島?再說了,外面到處都在打仗,唯這桃花仙島是世外桃源,他才不想走。
方無極道:「神仙,我走不了,也不想走。」
暨明仙尊定定看了他一會兒,便不再理他,卻也沒趕他,他就厚著臉皮在桃花仙島上住下了。
這一住,就是兩年。
兩年間,方無極和暨明仙尊的交集並不不多,這位仙人喜靜,他識趣地不去輕易打擾。會得知暨明仙尊的名諱,還是有人來島上拜訪時,從別人口中聽來的。
給桃花仙島發拜帖的人很多,暨明仙尊基本不看,只有某個門派發來的帖子他偶爾會翻一翻,但翻完了也不理會。
帖子年復一年,堆滿了一個房間,暨明仙尊便讓方無極拿去當柴禾燒了。
方無極是凡人,冬日裡怕冷,很是需要生火的材料,可這島上的桃花樹他可不敢砍,得了這一摞摞廢紙,夠他燒兩個冬天了。
方無極已完全習慣了桃花仙島上的生活,他依靠釣魚、捕獵和採摘果子來維持生活,有時還會把烹飪好的食物送一份給暨明仙尊,雖然他知道對方不會吃,但這心理就跟去廟裡祭拜神明時上供品似的。神要不要人的上供,那是神的事,人的心意卻是要到的。
島上的日子雖單調無聊,但方無極卻覺這裡很好,最好的是有暨明仙尊在,能跟那樣神仙似的人物住在同一個島上,他死後去了陰曹地府也能有傲人的談資呢。
方無極以為他就會在這個島上終老,暨明仙尊卻主動與他說話了,「外面的戰爭已停,我可以給你一艘船。」
方無極頓時慌了神,跪下來求道:「仙尊,請不要趕我走。」
暨明仙尊卻似不解,問:「你為何不願走?」
方無極道:「我仰慕仙尊,想常伴仙尊身旁!」
暨明仙尊道:「島上只有你我二人,你不覺無趣嗎?」
方無極道:「當然不會! 能陪伴仙尊是我此生最大的福氣!」
暨明仙尊又不再理他,也不趕他。
又過了兩年。
這兩年裡,方無極長高了,也抽了條,成了一名翩翩佳公子。可這島上除了他就是暨明仙尊,無人欣賞他的俊美。
這一年,他滿了十六歲,正是對世界最好奇,最耐不住寂寞的年紀。
換做別人,不管這桃花仙島多麼安逸舒適,怕都是要呆不住的,畢竟在一個小島上呆了四年,無論是多麼美的景色也該看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