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明旭怔了怔,這是什麼願望?
頓了頓,弘明旭伸手將璇璣拉入他的懷中。
正如璇璣所言,一個吻而已,何樂而不為,反正他又不會吃虧。
「僅此一次。」弘明旭一臉兇狠地說。
說罷,弘明旭低下頭,給了璇璣一個「淺嘗即止」的吻。
那吻的前奏似春風溫柔,夾雜著百花的香味,令人不由自主沉迷其中。
漸漸地,那吻恰如熱烈如火的夏季風浪,忽上忽下,忽左忽右,剝奪了璇璣的五感。
璇璣任由自己沉迷其中,順便開始接收原主的記憶和願望。
原主文璇璣出生於一個不普通卻也不那麼普通的家庭。
文家父母極度重男輕女,對原主文璇璣百般挑剔,百般使喚,對原主文璇璣的文天寶則是萬般呵護,萬般疼愛。
倘若文天寶是寶,那原主文璇璣就是一根草。
在文父文母的洗腦下,原主文璇璣事事以文天寶為先。
文天寶二十五歲那年,他與相戀五年的姑娘馮純雪談婚論嫁。
馮純雪的父母要求文天寶名下有一套房產,而且房子必須有他們女兒的名字。
為了心愛的未來妻子,文天寶與文父文母逼迫原主文璇璣,即使是出賣她的身體,也必須在一個月內給文天寶賺回來五百萬。
原主文璇璣高中畢業,沒學歷,沒技能,沒本事,沒人脈,姿色平平,她怎麼可能在一個月內賺到五百萬。
天無絕人之路,弘明旭突然找上原主文璇璣。
只要原主文璇璣陪他五年,弘明旭可立即支付五百萬的「工資」。
為了不負文父文母的期望,為了弟弟文天寶的願望,原主文璇璣簽下了「工作合同」。
原主文璇璣把五百萬給了文天寶,文天寶他全額買房,迎娶馮純雪,高高興興結婚生子。
原主文璇璣開始她的「工作」,不分時間段地滿足弘明旭的日常所需。
三年後,弘明旭單方面解除合同,將原主文璇璣趕出家門。
早在很久以前,原主文璇璣就知道她是一個女人的替身,是弘明旭為解相思之情而找的替身。
真身回來了,替身自然只能慘澹離開。
原主文璇璣沒有任何恨意和惱怒,反而十分感謝弘明旭。
如果不是弘明旭,她哪裡能給文天寶五百萬,哪能讓文天寶結婚生子。
原主文璇璣無處可去,回到曾經的家中。
可是,這個家已經沒有她的容身之處。
為了壓榨原主文璇璣的剩餘價值,文父文母做主,把原主文璇璣「嫁」給鄉下的男人。
那個鄉下男人暴力成狂,原主文璇璣嫁給對方的第三年,在懷孕的情況下,被對方活活打死,一屍兩命。
原主文璇璣想不明白,她雖然是女孩,但同樣是文父文母的情深骨肉,他們怎麼能一而再再而三把她推入火坑,推入地獄?
從小到大,她對文天寶疼愛有加,這個弟弟為什麼從來不對她說句謝謝,為什麼從來沒有幫過她一次?
為什麼她要承受這些?
原主文璇璣思來想去,她想要放肆一次,不管什麼父母,不管什么弟弟,他們愛咋咋地,她的人生,她自己做主,絕對不要再為他人為犧牲自己。
璇璣睜開眼睛,接收完畢原主文璇璣的記憶,弘明旭的熱吻也恰好結束。
「現在,你滿意了?」弘明旭目光深沉,似有一道紅光在眼瞳中閃現。
璇璣拿起筆,果斷在合同上籤上「文璇璣」三個字。
下一秒,弘明旭把璇璣帶上了二樓臥室。
第二日,璇璣身心愉悅地起床伸懶腰,渾身上下滿是曖昧的痕跡。
洗漱打扮後,璇璣下樓。
別墅的傭人過來詢問璇璣,可是要用早飯。
璇璣頷首,坐在餐廳的椅子上,光潔如新的桌面漸漸端上各類早點。
傭人們站到一旁,肆無忌憚地在璇璣附近竊竊私語。
「這個女人長得好像司徒小姐。」
「呵呵,可是除了那張臉,她哪裡都不像司徒小姐。」
「司徒小姐是國際名校畢業,還是著名的小提琴家,她呢?高中畢業學歷。」
「有這張臉就行了,大少爺肯定喜歡她。要是我能有她那張臉,倒貼錢給大少爺都行。」
「倒貼錢?大少爺缺你那點錢?」
「不過,我是做不出這種事情來。說得好聽是協議結婚,說難聽,她不就是出來賣的!」=quothr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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