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跟他志趣相投,玩得很好,B喜歡和A玩,對他實際上興致缺缺,出於想跟A玩的心態,才勉為其難地一起玩。
心裡有察覺,但潘幼柏還是很想跟B打好關係,以至於B找他借錢的時候,他毫不猶豫地給了,而且是一筆對小學生來說可算巨款的三千塊錢。
潘幼柏沒什麼需要花錢的地方,喜歡的零食姐姐都會買給他,所以私人小金庫很充裕。
不過再怎麼充裕也是站在小學生的視角,三千也差不多是小金庫的全部了。
後來B裝傻充愣,拒絕還錢。
潘幼柏當然沒有什麼欠條的概念,更何況就算有也沒什麼用。
這事他不敢告訴家長,只敢跟潘以凝說。
「他是沒錢還給你嗎?」還在上四年級的潘以凝給人感覺已經很成熟了,聽到這事第一反應居然是問清來龍去脈和B的家世性格。
「怎麼可能,」說到這潘幼柏就有些委屈,「他老給A買好吃的,也一點都不缺錢,他就是討厭我,我早該知道的。」
捧住潘幼柏的臉龐,潘以凝親昵地安撫。
AB實際上都是有錢人家的孩子,跟潘幼柏這種工薪家庭不同,尤其是A,隨便一雙鞋就要千字起步。
從他們三個日常相處來看,潘以凝還是有些頭緒的。
潘以凝有個辦法,猶豫著要不要說,畢竟感覺有點利用朋友。
「嗚嗚嗚,這幾千我攢了好久好久呢。」
看著潘幼柏撅老高的嘴,潘以凝決定讓弟弟自己判斷,「我有一個辦法,你聽了之後可以選擇做與不做。」
「什麼啊?」
「你去找A借錢,B借了你多少,你就借A多少。」
「為什麼?」
「借到後你再給A說B剛好欠你這麼多,讓他去找B要,B愛跟A玩,應該會還,這樣你的錢就回來了。」
潘以凝補充道:「當然,如果B還是不還,那至少A會知道B是個怎麼樣的人,你把A的錢還給他,姐姐去幫你找B要,實在不行我們再想其他辦法。」
小時候他沒發現其中的彎彎繞繞,只是擔心真的可以嗎?
事實證明,是可以的。
長大後潘幼柏明白了B喜歡找A玩的理由,也曉得了A要得回他要不回不僅僅是關係親疏的問題,以及學法後才知道的代位權。
潘以凝是初中才開始看民法典,所以四年級時的提議純粹是邏輯思維能力。=quothr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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