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瑤一邊說,一邊翹起二郎腿甩掉原本就不怎麼穩當的酒店一次性拖鞋,她腳背上的確有一道口子,不過那口子不大,半個指頭長,細細地一條縫似的,不過傷口泡在水裡,應當是很痛的。」
這又引出宋戈想問的第二個問題了,今天那怪物,到底是什麼來路?金瑤從人家眼睛裡拔出來的珠子,又是什麼用處。
「其實他也不算是怪物。」金瑤像是能聽到宋戈心裡在想什麼似的,她看著窗外,像是看到很多年以前,「他姓孫,家裡排行老三,出生年月我倒是真不清楚,約莫是民國十年的樣子,他家被鄉紳霸占,妻女也被擄走,他妻子生得很好看,遠近聞名,聽說是要被送給湖廣高管,但在路上的時候,那群送人的賊崽子沒忍住,一行七八個人,輪流把他妻子給欺負了,他妻子受不了,趁著沒人的時候撞死在柱子上,死的時候,身上赤條條的,胳膊上腿上,全是那些畜生留下的痕跡。」
「至於他的女兒,才八歲,本說是給那鄉紳晚年得來的兒子做童養媳的,可孫三找過去的時候,聽人說,那五十多歲的老鄉紳早就把他女兒給欺負了,才八歲,小娃娃一樣的年紀。」
「孫三氣不過,一路上告無門,折騰的兩三年,家底沒了,欠了一屁股債,那債主也是鄉紳找來的,利滾利,早就是個天數了。所以他幹了一件蠢事兒,」金瑤看著宋戈,她像是在笑,可宋戈看不出來她是惋惜還是嘲笑,「他趁著鄉紳六十歲大壽,扮成幫忙的夥計混進了鄉紳家裡,用一塊碎瓷片,割傷了鄉紳的眼睛,」金瑤搖搖頭,「你瞧瞧,到底是讀書人出身的,報仇都不知道切中厲害,要我說,如果真要這麼魯莽地揮刀子,好歹也往脖頸上捅,只要能捅進去,半條命肯定沒了。」
金瑤不僅嘴上說,手上還在比劃,仿佛真能回到一百年前替那孫三捅上兩刀。
「可憐人。」宋戈聽了忽覺得心口沉重。
「他可不是可憐人。」金瑤話鋒一轉,「他經歷的確可憐,可他被鄉紳抓住後,被強行剜去了眼睛,渾身被塗上了漿糊包上粽葉被裹成了粽子一樣,架在炭火上活活烤死,死後又被直接拋屍在汨羅江里,魚吃肉,水浸骨,冤魂不散,成了半人半魚的水鬼,這些年來,不知道在江上害了多少人性命,他所害的人,非富即貴,他下手,可從來不管你的錢財是辛辛苦苦賺來的,還是如鄉紳那般靠養著打手搶來的,姜多壽之前多次要超度他,他卻屢屢還手,你還說他是可憐人嗎?」
宋戈心情有些複雜,他只問:「可那鄉紳做出這種噁心下作的事,真就沒人能管?」
「山高皇帝遠。湖廣還算交通便利,你想想當年雲貴之地,都是大土司掌權,時的典史,清朝時的知縣,凡五品往下,你瞧見他們有什麼話語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