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頁(1 / 2)

「狗日的,真的跑了?他跑哪兒去了?」

王青松坐在地上,「我不知道,他說要出去打工,沒說去哪兒。」

二寶喝得太多了,有些站不住,乾脆一屁股坐在王青松跟前,口齒不清地問:「叔,我問你,今天的警察是不是王鳴叫來的?」

「王鳴都不在月亮坨了,他叫警察來幹什麼?二寶,你喝醉了,快回家歇著去吧。」

二寶笑了起來,「叔,你和王鳴說,就算他跑到天邊,我也能找到他,報警?我看他還敢不敢報警。」

王青松搖著頭嘆道:「既然你最後選擇跟著王偉鄉,當初又何必逼迫王鳴寫舉報信呢?」

這一句可把二寶氣得不輕,他覺得王青松在嘲諷他,這是看不起他,一拳就對著王青松的臉打過去,另外兩人也不問是非黑白,更無心動腦思考,看到二寶動手,即刻上去幫忙。王青松被打得鼻青臉腫,等到三人發泄完怒氣離去,他才慢慢從地上爬起來。

月亮坨已經徹底沒救了,在王青松還年輕時,它就是這個樣子,原本以為老一輩死光之後,新一輩接手,會改變月亮坨的樣子,現在他才明白,月亮坨就是月亮坨,不管時間再如何更迭,它的底色從來沒有改變過。交通不便,遠離其它的村寨,教育程度低,使得它最大程度保留了它的蠻荒。他曾聽說,那些對農村帶有田園牧歌幻想的人,把這樣的封閉和落後稱之為淳樸,殊不知,農村也是吃人不見血的地方。

第二天,聽說這事以後,王偉鄉帶上水果罐頭、茶葉和牛奶粉,親自登門,替二寶道歉,到地方之後,發現王青松的家裡已經沒人了。大門沒上鎖,堂屋裡給人看病的工具也都還在,半乾的衣服還晾在門前,可見人應該是匆匆走的。

他在門前坐了一會兒,想不通在月亮坨生活了一輩子的王青松為什麼要選在這個時候離開。越想越惱,他面色鐵青,把東西重新拎在手中站起來,大步走到路面上,過了一會兒又折返回來,幾腳踢翻了王青松精心栽種的幾盆花,這還不夠,只見他踏著亂步,把開得正艷的燈籠花、蟹爪蘭和白菊統統踩了個稀巴爛。

另一邊,麗雲此時正在挑選花卉,為三個多月後的婚禮做準備。

說來可嘆,與那麼幾個男人一起生活過,這還是第一次正式預備自己的喜事,也是這一回,她才知道,原來辦喜事要提前這麼久準備,要操心那麼多東西。

村里很久沒有過正經喜事了,胡冰秀本來就愛熱鬧,麗雲挑得頭暈,乾脆把一些雜事交給她,她歡喜得不得了。紅被子,紅鞋子,紅燈、紅盆,集上沒有印著喜字的紅粑粑,胡冰秀特意交代了王偉鄉去鎮上預定。

有了胡冰秀分擔,麗雲把心思全放在了做喜服上。

原本王偉城的意思是,到時候就穿一套紅衣服,喜慶一點就行了,麗雲不答應,她堅持要到裁縫家裡去縫一身嶄新的喜服,光是想款式就想了小半個月,最後定下來裁一套上下分體的喜服。上衣做盪領樣式的長袖,可以把她線條流暢的鎖骨展現出來,裙子長度定在膝蓋上方一拳,貼著身子裁剪,但不能太緊了,要顯得人挺拔,又要易於活動。頭上的飾品也要單獨做,到時候她要盤一個捲髮,把大紅的飾品戴在耳後方。

這款式並不新穎,甚至有些老土,不過,這是麗雲十幾歲的時候就一直期盼的禮服,她對白色的婚紗沒有任何嚮往,獨愛這一身的正紅,在麗雲心中,穿著紅色走入婚姻,才是好的婚姻。

然而,在她的幾次「婚姻」中,沒有一次是正式穿喜服出嫁的,從第一次開始,每次都是潦草開場,潦草結束。她回想嫁給堂叔的時候——當然了,現在既然搞明白了往事,堂叔也許不是真的堂叔,只是一個隨意的稱呼,總之,那時候她什麼也不懂,母親叫她穿什麼,她就順從地穿上。然後懵懂地被母親牽著手送到丈夫手裡,懵懂地成為了別人的妻子。

她依舊記得婚禮那天,她一個人坐在房間裡,從早上八點多一直坐到晚上八點多,才吃上當天的第一頓飯。當時她不明白為什麼明明是自己的婚禮,卻是自己獨自挨餓,母親告訴她,這是一個好人家,現在只需餓一天,守住規矩,就可以換來下半輩子的衣食無憂,是划算的。

可是外面歡呼的賓客,沒有一個人是為她而歡呼的,人們圍著新郎恭喜、祝福、敬酒,只有鬧洞房的時候才把她拉扯進了熱鬧之中。

聽完這些前塵往事,胡冰秀完全理解麗云為何對喜服如此執著,她抹了抹眼淚:「嬸子知道這集上有一個裁衣服的老太婆,雖然做得慢,但是手藝很好。這回嬸子出錢給你做,到時候嬸子親手給你換上,就當是賀禮,你別嫌棄。」

裁縫是個六十幾歲的大娘,一個人住在集市的最邊上,一間比理髮店還小一半的鋪子,隔成兩半,一半住人,一半做生意。聽聞麗雲想要的款式,老太太胸有成竹,「你說的這款式,差不多十幾年前那是最流行的,新娘子穿起來,既精神,又得體。姑娘,你選這個款式就是選對了。我老了,不懂現在的人,辦喜事穿得通身白,不吉利,不吉利。」

最新小说: 为师的品格[穿书] 今天也在谋朝篡位中 抗战之后勤主任 天网的机械军团 我懷疑逼王是學霸 玻璃之籠 九零替身女配甜蜜日常 二婚夜,哄她上癮 遮天之长生路 無盡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