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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熟悉又討厭的「嘀——」,順利帶動言息回憶起所有睡前片段。

同時大量不屬於他的記憶也湧進了腦海。仿佛電腦開機,這個過程看似漫長,實則僅在幾息之內便讓他徹底明白了眼下處境。

——簡單來說,他穿書了。

什麼叫同名太危險?

這就叫同名太危險!

啊,就是那本破小說——《我在娛樂圈黑紅成神》!

披著黑紅的皮,實質乃一篇典型萬人迷團寵文。書中凡是優質一點的男人,都是主角受的舔狗。

作者枸杞泡花椒被江湖人稱狗血之神,經典座右銘便是「投降吧孩子們外面全是狗血」。

但,能在自殺前還念念不舍追這種文的人,本身也是好這一口的。

但,好這一口,不代表他想成為熬這一口狗血湯的配菜啊!

還是那種必不可少的配菜——

如果舔狗有分級,他現在的身份,就是狗中之狗,舔狗之終極舔狗——雖然變態,但也為他的變態付出了包括但不限於發瘋、毀容、眾叛親離、喪失生命等一系列代價的本文大反派「言息」!

等等……

他想起昨晚零碎的一些片段。

原著里有這段劇情嗎?

反派和別人上過床?萬人迷純愛小說里,能容許主角受的舔狗(還是狗中之狗)和別人發生不正當關係?

【嘀——鑑於宿主昨晚險些與主角攻發生不正當關係,嚴重破壞純愛小說底線,系統再次在這裡給出警告!】

【望宿主好好改過,端正態度……】

言息自發忽略廢話,抓住重點。

主、角、攻?!

言息驀然抬首,這才發現,正對著床尾,一個男人正松松倚在沙發里凝望著他。

似乎言息醒來後發了多久的呆,他便望了有多久。

似乎只要言息還沒發現他,他就能一直望著他,直到在他身上望出個洞。

「!」

言息緩緩深吸一口氣。

「早上好、呀?」

——雖然有著靈活的道德底線、但仍花一秒鐘反省了下昨晚的行為、最後覺得雙方都有爽到的言息,毫無負擔地歪了歪頭,向對方打招呼。

「你還沒走啊?」

非但如此,言息還大大咧咧坐在被窩裡,披著那頭如瀑的墨色長髮,摸了摸肚子說,「對了,我有點餓,你叫早飯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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