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來一切的分叉點,皆源於昨晚他不幸走錯房間。
不過也不能怪他,誰叫那個什麼彬的小明星這麼弱雞,扶著他走了半天連房門口都沒走到。
而且,狗血小說的世界也太小了吧?主角攻的房間居然就在反派隔壁?
還有,誰叫明照衣的生日=文中「言息」的生日=言息本人的生日。
連撞這麼多個巧,只能說是命中注定。
是他,命中注定半「睡」了主角攻。
是主角攻,命中注定被他半「睡」了。
因而,言息看向主角攻的目光不由摻了點憐惜。
那道半真半假的憐惜目光,顯然也被主角攻隔絕在「牆」外。
門外傳來敲門聲,明照衣起身去取了什麼東西,言息隱約聽到「明總」——他猜是明照衣的第一秘書小解,一個全文唯一兢兢業業不為主角受所動的職場打工人。
——然後明照衣拿著兩個紙袋走了過來,將其中一個丟至床頭。
「穿上衣服。」他很不客氣地命令。
而後回到床頭—床尾—小沙發三點一線的安全距離上。
言息也很不客氣地接了。
他這才注意到明照衣身上早已換上一件居家常服,棉質的,質地看上去柔軟且舒適。很好地包裹住了所有不該有的痕跡。而昨晚崩壞的西裝西褲,已不知被「處理」到了何處。
「謝謝哥哥。」他乖巧地說,也不問自己原來那身衣服去哪了。
他的感謝不是為了噁心明照衣。
只是看到他再度折起又復原的眉頭,純粹覺得好玩而已。
第3章 寫作反派讀作紅娘
紙袋裡裝著一件杏白色的長袖棉T與一件淺色初秋款的長褲,並沒有標籤,但看得出與明照衣身上的是同一家品牌。
大概秘書小解並不清楚是給誰買的,因此按明照衣常穿的牌子買了。
但還是有所不同。
這兩件是很青春休閒的款式。
言息坐在被窩裡毫無負擔地一件件套上,餘光里,明照衣的目光長久停留在窗外。言息隨他的目光望去。
九月的天氣,頂層的酒店套房窗外,只有一大片碧藍如洗的天穹。
所以還是不好意思吧?即便他們昨晚已經赤坦相對過。
也許有點自作多情,但言息很擅長應付那種自作多情後的尷尬。
即使是眼下這種尷尬到徹頭徹尾的沉默中,他仍能自如地請求道:「那個,能給我一杯水嗎?謝謝啦,哥、」
他還是自覺吞下最後一個音節。
——自己也不是那麼讀不懂氣氛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