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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三天我們唯一的集體活動是去海客局登記,然後不知道其他人幹嘛,我專注於看資料,小師叔待在我身邊。

方織:「關於海客、蟲海、蟲的資料有很多,我們海客的身份會讓我們獲得一些初始介紹,不過如果想看更多,借閱費、購買費等,都跟本地人一樣。」

方織:「海客已經成了這個秘境裡很常見的一種存在,所以我們沒有太多特權。本地人只保證我們在進行變異的一個月不會挨餓受凍,之後衣食住行都得花費本地的金錢才可以。主世界的部分物品在這裡可以賣出一定的價錢,但不算高,比如靈珠靈石,只能作為純裝飾品賣,其最有價值的靈氣靈力,本地人理解不了,也便不會為此付費。」

我拿出一顆通明果:「包括靈珠靈石在內,如果是本地沒有的東西,怎麼抬價呢?」

方織:「向其他人證明這是好東西。他們理解不了靈力,但看得見靈力的使用效果,向他們證明他們也能用出那效果,在這裡的環境對靈力有壓制的情況下。」

我:「養顏美容、治病療傷、保持健康、重振雄風……這些基礎的抬價GG詞應該哪個世界都管用吧?」

方織:「……啊,是。」

這個時候就到了累積多年、收集自全主世界還包括部分秘境的通明果使用數據發揮作用的時候了。我就不信這個蟲海秘境的人使用通明果的效果能與現有數據完全不同。

方織似乎是忍了一會兒但沒忍住,問:「那就是通明果?聽說特別神奇?」

我抓了一把蟲卵果凍通明果給方織:「請方前輩看看這個在這裡能不能賣得起價。就從滋潤皮膚、治療脫髮禿頭、緩解眼部疲勞、給植物當肥料、作為食物調味品等方面來考慮。花瓣果肉和果核分開算,果肉可以入口,果核不行。」

04553-成為公眾人物

方織:「你例舉的幾個方向根本不是一類。」

我:「統稱來說,輔助類的都算。」

方織:「不管這通明果有多特別,它的起效都與靈力有關,而在這裡,我再次強調,靈力被限制了。不限制我們使用,但限制在這個環境中起效。蟲會吃掉靈力,即使不徹底,但也肯定會讓通明果的效力減弱。」

我拿出幾張合歡宗美人圖:「這個呢?會好賣嗎?」

方織:「……畫的價值與作者掛鉤,再好的圖如果出自無名之輩的手,也賣不出太高的價。合歡宗在這裡就屬於無名之輩。不過換些生活費肯定夠了,只要你忍心這麼低價賣。」

我:「靈力不能作用或者很難作用在本地人身上,但我們製作的物品本身可以保留靈力吧?比如一件法器,充入靈力後如果能隔離法器與外界環境的交互、讓靈力只在法器內部循環,那麼其效果便會持久?」

方織:「可以。」

我拿出一把冰雕小蓮花放入方織手中:「請方前輩再看看這些東西可賣出的價碼。不需要很高價,一顆夠我們一天的生活費就差不多了。」

方織:「純工藝品,你這個要求也不低,因為還是名氣問題,一開始的時候,沒人買你的帳。」

也是,我的思維還是沒脫離我在主世界的網紅影響力。

好吧,簡單點,來場直播。賺錢從刷臉開始。

方織:「成為公眾人物確實是一個常規選擇,尤其是修士,因為我們比本地人長得好,也長壽很多,只要注意遮一下我們的透明皮膚,別讓本地人看著太產生不適感,露臉的工作便很適合我們,也輕鬆。另外,選擇講述異世界奇聞的海客也是一大類。」

方織:「還有,因為我們在本地無牽無掛、武力值又高,有些大人物會僱傭我們當保鏢,或者從事某些機密活動。」

方織:「注意保護自己,不要牽扯進某些鬥爭當中,也儘量不要做違法的事情。時刻記住,我們受制於蟲海。」

我:「法律條款我記下了,基本可以接受,除了這一類:不得侮辱蟲。對於『侮辱』的定義,我看到有案例把製作蟲形面點也算進去了?」

方織:「嗯……本地人對蟲的態度很複雜,又敬又畏又喜愛又厭惡。這種態度既包括了對蟲海非生物蟲的,也包括了對生物類蟲子的。蒼蠅、蚊子,這裡也有,本地人也受其傷害,但是,本地人不殺蟲,至少不公開殺。」

04554-直播間加網店

我:「這裡的生物蟲也都是半透明的。」

方織:「是的,所以難以與非生物的蟲區分開來。生物蟲仿佛是蟲海的使者。」

我:「那同樣半透明的、變異後的我們呢?」

方織:「蟲海的奴僕。不過實際上,我們也算在那類法律的保護範圍內。本地人不會侮辱我們,只是他們會將對蟲的負面感情隱晦地放到我們身上。相處一段時間後你就會感覺到,他們對我們的疏離。」

我:「所以如果我們成為網紅,他們也許會禮貌性地捧我們的場,但不會無理智地給我們砸錢?」

方織:「對。他們大多都不會真心實意地喜愛我們,只有少部分愛好別致的會對我們投入稍微多一點感情。但無論如何,我們要在這裡生存下去還是很容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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