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如果住戶喜歡自己親自到店裡去買,或者出門路過小商店時正好想起來要買什麼,也可以進去買。小商店依然有直接售賣功能,不過裡面的貨架擺放比較密,一次進入幾個人可以,人稍多就轉不開身,而且比起親自進店根據指示找所需物品來,還是在店門口下單等機器人把東西找好送到自己手上更快。
我給斑點買貓用品時去的就是這類店,當時是因為修士的速度比機器人更快所以我才勞動了人工——物流系統的機器人為了防止撞東西撞人,限制了速度,越狹窄擁擠的地方速度越低,店內活動速度就跟普通人走路差不多——而且那次修士也利用了機器人的路線規劃輔助。
我這個貓用品生意開起來增添的物流量對物流系統絕對算不上負擔,而只能說是一塊值得談長期合作的肉,各家物流公司都會願意來搶,或者,可能還不值得搶,就只是可以派專人來談一談。
07031-幫手
我打算在世界各地買下一些展示用的店面,每間店內放少量樣品供有興趣的潛在買家試用,試用完了可以當場買走。不過主要的售賣渠道還是網購。
每個展示用店面都帶有與我相連的傳送陣,每當有顧客在某店附近下單,我就傳送相應商品到該店內,再交給凡人界物流、運送到買家手上。
不需要另建倉庫,傳送陣的費用也不用算入成本,因為我打算用閱團當店內監控者、數據收集者和原材料購買者,閱團與我本來就有傳送連接。
我並不打算雇凡人當員工,而只想用機器人處理店內諸如清掃、整理等的瑣事,並請一位雲霞宗管理方向的弟子幫我統籌全局。
我感覺這個工作量不會太大,因為我確定我售出的商品正常使用不會故障,而有意破壞我不會搭理,所以不存在售後問題,只交易時收錢、給出東西就完事。
被我詢問願不願意幫我管這事的吳郴說:「你確定凡人界的規矩會允許你這麼幹?凡人界的商家不能這麼大爺吧?」
我:「以現在公開徵集到的建議,以及特事處給我透露的方向,凡人界基本不可能真把我當凡人界普通商家那麼要求。更多地只會在傷人方面約束我,包括身體上的以及心靈上的傷害。至於服務態度、價格,他們不會強求。我要是賣東西的時候一口一個親,他們才會覺得我圖謀不軌。」
吳郴:「客服怎麼安排?」
我:「由機器人回答說明書中已經解釋過的內容,超出說明書的部分我來當客服。機器人的工作量會遠遠多於我的。」
吳郴:「那就先這樣吧,等實際開始後遇到問題再來一一解決。」
我:「你確定要暫離任務處專門幫我做這事?會不會影響你在任務處的升職?」
吳郴:「這事除了剛起步時會忙一陣外,後續上了軌道後估計工作量不會很大,而且應該可以併入雲霞宗的銷售系統。即使一直保留凡人界模式,也可以並。門派銷售系統里本也是多模式同時運行,用以適應不同的售賣物和買家群體。」
吳郴:「我們只需要先期使流程規範化,接著便可以將整個貓用品銷售線安置到官方系統里了。」
我:「覺得我給雲霞宗的對外部門添了很多亂。上一次的轉化器已經賣失敗了,這一次不知道會是什麼結果。」
吳郴:「上一次的並不能算失敗,成為常規售賣品後也一直有人買。確實算不上很驚艷的產品,但外觀漂亮,安全性又高,有這方面需求的道友買哪家產品不是買呢?買你這個算不上占便宜,但也沒吃虧。」
第1736章
07032-要開開心心的
吳郴:「這一次我們先在凡人界把前期的過高熱度、多餘找茬都過濾掉,等只剩下乾貨後再交給雲霞宗官方,然後就當作一類穩定的新產品賣嘛。平常本宗賣的各種物品也很少談得上獨一無二,是靠著廣泛品種的銷售才保證了本宗的穩定收入。」
吳郴:「一種產品只要其帶來的收入能穩定大於其導致的支出,就可以長期賣。等到收支抵消或者支大於收後,才算是失敗或者過氣產品。」
吳郴:「不能期待每一款產品都像通明果那樣暴利,那是獨一無二、他人無法模仿復現的產品的特權。絕大多數產品都是可替代、可複製的,哪一家的品質更穩定或優秀、性價比更高、招牌更硬、功能偏重方向更合買家胃口,哪一家便能在同類中占領更多市場。是對比之後、相對的好,而不是絕對的好。」
我:「你說得對。我是被大眾捧得太飄飄然了。讀了那麼多資料,卻依然沒接地氣。不過轉化器、小冰雕、糖果屋甜食的銷售量都有我的網紅身份加成,並不單是產品本身的被認可度,這樣也可以嗎?」
吳郴:「這不就相當於你作為這些產品的代言人嗎?你用你的名氣給這些產品背書,與雲霞宗用自己的招牌給產品們背書,是同一性質。不管是網紅熱度,還是專家鍍金,只要能得到一定範圍買家的認可,就是有價值。」
吳郴:「當然,這種代言經常是一榮俱榮一損俱損。別人會衝著你的名聲來買你的東西,也會因為對你的東西不滿意而敵視你這個人,並可能因為不喜歡你上一款代言的東西連帶也不喜歡這一款。不會總讓你占便宜。你的名氣可能成為你的優勢,也可能拖你的後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