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這是直線距離,但考慮到這也算是兩個鄰近的重要城市了,商貿往來頻繁,道路是這個時代少有的筆直平坦……其實實際路程,也不會比直線距離長多少了。
七八十公里, 就算八十公里吧,放在後世這不算什麼,有時市內出行都會超過這個距離——就路易莎上輩子那會兒,國內一些城市都達成『30公里城市半徑』成就了!
城市半徑通俗一些說,就是市民平時願意活動的範圍半徑,可以用『1小時通勤圈』去理解。市內一個小時能移動30公里的話,偶爾特殊活動,一次移動個七八十公里也不是不能想像。
然而在中世紀不是那樣, 七八十公里並不是一個很短的路程,大多數人一輩子都不會離家這麼遠——這裡有一個標準的參照,此時地方上可以辦集市, 但集市得申請牌照(雖然很多集市其實沒有牌照,嚴格意義上是非法的)。
這種集市就和後世的『趕大集』差不多了,給附近農民提供出售盈餘、購買必需、交換商品的機會。
而這樣申請牌照的集市,彼此之間距離得在14里以上。瓦松的1『里』相當於1.6千米,14里就是後世22.4公里。
之所以有這個規定,就是根據農民步行出行的『極限』算的。一個農民早上去趕集,天黑之前要回家,再加上得在集市上呆一段時間,那出行距離就不能超過1/3天能走的路,即7里。
距離超過14里的兩個集市,輻射地區完全不同,也就沒有互相『搶生意』的可能性了。考慮到此時開辦集市的,都是這個時代的統治階級(即使有自發形成的集市,有一定規模後也會被『收編』),這也算是統治階級內部的『默契』了。
換句話說,正常走路的極限,一天就是30公里的樣子。而路易莎他們出行,雖然有車、有馬,但不可能那麼趕。該吃飯時吃飯,該休息時休息,這都是最基本的。所以從特魯瓦去普羅萬,還是三四天才到。
而一到普羅萬,路易莎就眼前一亮。相比起特魯瓦,普羅萬是一個更加優美的城鎮。說實話,這都有些後世童話小鎮的樣子了,當然是除去夢幻元素,比較寫實的那種『童話小鎮』。
嗯,西方童話故事很多都源自中世紀晚期,童話小鎮是中世紀風好像沒什麼不對。
只不過影視作品歸影視作品,現實是另一回事。哪怕是號稱寫實的那種,往往也差了好遠,畢竟現代都市題材都會比現實精緻,古代題材就更不要提了。
真實的中世紀城市,大多都很粗糙、貧乏、骯髒,給人的觀感是一片灰濛濛的,在嘈雜聲里臭氣熏天。
特魯瓦都算是好的了,好歹的是布魯多的統治中心,而且歷史悠久。建城之初是有規劃的,布局相對規整,而且城內基本上是石板路,少了泥濘之苦——考慮到特魯瓦工商業發達,市集期間進出運輸隊更多,這一點真的很重要!
但特魯瓦城依舊免不了侵占街道亂搭的建築物;人和牲畜毫無界線地混居;排污槽是明渠的,各種骯髒之物淤積;還有無處不在的糞堆……
除了集市上有些規矩,其他時候、其他地方,特魯瓦都有一種無秩序的感覺。牛羊可能在街上橫衝直撞,小偷和盜賊也永遠伺機而動,街上少不了暴力鬥毆的人。
當然了,還有暴動,市民階層為了爭取更多權利的暴動——新成長起來的城市資產階級,或者說『布爾喬亞』,他們不滿世俗領主或主教對城市的吸血。
在他們看來,城市基本上是他們在治理,他們在維護,高高在上的大人們卻坐享其成。甚至坐享其成還不夠,有的還會妨礙到他們對城市的維護。
某種意義上來說,城市資產階級們沒錯。世俗貴族們往往堅定地離開城市,停駐在鄉村,很難說沒有迴避這種鬥爭的原因。至於宗教貴族們,他們是沒辦法躲!畢竟他們的基本盤就在人口集中的城市。他們不像世俗貴族是土地的主人,他們只是『羔羊』的牧者。
饒是如此,城市的情況也變得複雜起來了。已經有城市資產階級意識到了教權和王權的矛盾,試圖通過國王獲得自治權。國王想要擴大世俗權力,當然樂得在這種事上給教會使絆子,給城市資產階級幫幫場子!
普羅萬有沒有城市暴動,這時候還看不出來。但在集市期間,它的繁華熱鬧居然給路易莎一種井然有序,而不是暴力無序的感覺——這或許和普羅萬的地下貨棧系統,以及便利的水道有關,這極大減少了市集期間的交通擁堵。=quothr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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