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絮要送他。他不捨得,他想,這樣的美人孤身在外太危險,所以搖著頭催她趕緊進屋,自己則站在門外一直看著,直到目送女人進了屋,聽見門後門栓被插緊的聲音,才能放心地離開。
是的,離開。不是離開杜家,而是離開虢縣。這個他自小生長的地方。
同尋常對出生地抱有深厚感情的人們不一樣,他對虢縣沒多少感情,甚至還有些討厭。因為在他們常說的關中話里,虢縣就是「鬼縣」。大抵是傳了幾百年的傳言,說這裡總鬧鬼,古怪事兒多。導致大人小孩兒平日裡都不愛出門,還一心覺得荒郊野嶺、荒無人煙的地方只要有人的痕跡那肯定就是撞見鬼了。
那時候他還小,七八歲,不怎麼和縣裡的打交道,不會說幾句關中話,不懂大家腦袋裡都有的這件所謂常識。所以每次下山被樵夫、捕蛇戶無意撞見時,都會被莫名其妙的攻擊,有時候是言語,有時候是土塊,有時候是隨身的木棒。
這樣時間一久,他就厭惡起虢縣了,只想著逃,遠走他鄉。
可他正琢磨眼下是先去南邊的益州還是東邊的司州時,忽然瞥見倒映在窗紙上女人窈窕的身影。
她正掌著燈,把燈放在桌上。此時燈火飄搖,影子也跟著晃,別有一番風味,終於徹徹底底地吸引住了他。
不知道她在做什麼。趙野只見過營地里原先是書生的會點燈夜讀,所以猜,章絮是個能認字的姑娘。
趙野不識字,沒人教他,是不折不扣的文盲,但他格外喜歡讀書人。他覺得讀書人說話做事都體面、精緻、仔細,不像自己,毛手毛腳。如此一想,便更喜歡章絮了,直白地盯著那抹朦朧的背影痴看。
還要走麼?
他突然生了遲疑,他不確定,下意識將這間隱匿在叢林中的小院前後打量好幾眼。忽然,看見看見牆上的破損,大喜,安靜地笑了好幾聲,盤旋在原地來迴轉了幾圈。
怎麼走,不走了。還要給她砌牆。他想,就算與她萍水相逢,就算此生不復見,日後也還能與她多見幾面。這件事兒叫他喜不自勝。
於是他彎腰,將剛才拒絕不了的臘肉和鹹菜放進柵欄里,使其安安穩穩靠著木樁,接著用手敲敲,告訴給屋裡人聽。
「嬸娘,弟妹,我走了,東西你們拿回去。我過兩天再來!」說完,趙野轉身往山林深處走去,身姿瀟灑的,自在的,不過幾步遠,就徹底隱匿在草木中。
——
但章絮沒能見上趙野第二面。
漢時女人大多依靠男人生活,出嫁之前跟著父親,出嫁之後跟著夫君,生兒子之後就得跟著兒子。這是隱形的社會規則。
可杜皓離開的時候,他們才新婚半月,沒親熱過幾回。章絮自然也沒給他留下孩子。
漢時好戰,缺錢缺人缺壯丁,這樣年輕的女人肯定是要再嫁的,要跟著男人,要為這個帝國繁育更多的士兵。
所以第二日一早,婆婆拉著她說了幾句體己話,又塞了能拿出來的銀錢,就帶著她上府衙退改戶籍,還她自由身。
人死如燈滅。她沒有留下來的理由,也沒有拒絕的權利。女人只紅著眼睛看了眼生活了一年多的茅屋,不發一語,十分平靜地接受了這一切,毫不留戀地於當日便收好包袱回了娘家。
章絮是商戶的女兒,可家裡不比杜家富裕多少,所以在多一個人頭多一份負擔的情況下,娘家沒多待見她。章絮早知道會是如此。畢竟漢朝各種賦稅里,人頭稅最重,成人每人每年就得交一算(120錢),再加上朝廷對未婚女子強征高稅以鼓勵生育,這會兒合離回家,給到家裡就是遠超平常的壓力。
她今年十七了,已經到了朝廷界定的第二個繳稅等級,若是堅持未婚不嫁人,再過一月便要給官家交兩算的稅金(240錢)。
她哪兒有這麼多的錢,去年歉收那樣厲害,光是忍飢挨餓就受了小半年,哪兒有餘糧。
所以住家的第三日,母親見她精神頭稍微好些,便來問,縣東的木匠如何,今日乾脆上街去瞧瞧,若是不滿意明日就去看對街賣豬肉的,總要嫁人,別那樣挑剔,只要能給她把人頭稅交上,能不叫她餓肚子,是什麼人都行。
母親說的不錯,生逢不太平的時代,她哪有選擇權。
「我心裡清楚的,只是剛知道杜哥死訊,有些難受……母親早些歇息吧。我肯定不要您擔心。明日一早我就去瞧瞧那木匠……若是看不中,下午便去屠肉戶那裡。」章絮邊說邊從柜子里取出塵封已久的舊被子,鋪開來放在竹床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