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後,又用了一年半的時間,讀完初中。
十六歲這年,她正式考上首都大學。
這一天,只比她大五歲,看上去卻像三十出頭的婦女一樣蒼老的大姐楊秀華,抱著她,哭得不能自已。
這些年為了讓她讀書,大姐根本不把自己當人看,白天下地,到家了還要伺候鄭家一家老小,就算懷了孕也不能休息。
這也是她拼了命讀書跳級的原因。
「姐,跟他離婚吧。」她輕聲說。「我知道你們沒領證,我去上大學的那天,你跟我一起走。我們永遠離開這裡,以後,我會照顧你的。」
楊秀華很心動,卻搖了搖頭。「我走了,小石頭怎麼辦。」
「他是鄭家的金孫,是他們的命根子,他們不會虧待他。姐,跟我走吧,我們去過好日子。」楊安華激動地握著她大姐的手說。
楊秀華擦掉眼淚。「我不走了,我不能跟那個男人一樣,對自己的骨肉不聞不問。你還記得媽媽嗎,如果當年,她也因為日子過不下去,把我們幾個都丟了,自己跑掉的話,還會有我們今天嗎?」
不論她怎麼勸,心地善良的大姐都過不去自己那關,她也沒有辦法,只能暗自發誓,要出人頭地,要有大出息,回來做她大姐的靠山,讓那群人,再也不敢欺負大姐。
她前往首都大學,報名了法學院。
如果這個世界上,還有什麼能成為她手中最有力之武器,讓她對抗一切不公,一切惡意的話,那就只有法律了吧!
憑藉心中那一口氣,和本身的絕頂天賦,她很快就在校園內部舉辦的辯論賽上嶄露頭角。
外表美艷、氣質清冷,平時寡言少語,可到了辯論賽或模擬法庭上,她又伶牙俐齒、霸氣凜然。這等反差,讓她迅速成為校園中的風雲人物。
也很自然地入了男主的眼。
這本書中沒有重生人士,男主卻依舊是氣運之子:他出身紅色家庭,背景雄厚,本人生得俊美,生性桀驁不馴,心思卻縝密,於商道上天賦卓絕。
他和楊安華不期而遇,被後者的美貌和冷傲深深吸引,發誓要摘下這朵高嶺之花。
他砸下重金,誠聘她做自己剛剛起航的集團法律顧問。
正缺錢買房,好接大姐來首都住的楊安華毫不猶豫地答應了。
她再如何冷漠,還是年僅十八的小女生。最終仍是沒有扛住男人的鮮花轟炸,答應和他處對象。
鄉下的大姐又被喝醉酒的姐夫家暴,她忍無可忍地沖回老家,領著姐姐回到首都。
本以為生活應該從此變好。
畢竟大姐脫離了泥沼,她也找到了要與之共度一生的男人。
學業完成在即,已經有著名的事務所向她發出邀請。
但是男人變心了。
他覺得這朵高嶺之花名不副實。
原來在冷傲的表面下,她也不過是個小女生,喜歡搞怪,喜歡說笑,偏偏還很彆扭,每次被人戳破心思,就迅速翻臉不認人。
久而久之,他覺得這人虛偽又淺薄,對著久了,很倒胃口。
正好這時候,一道真正的陽光出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