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女孩活潑可愛,有話直說,相處起來輕鬆愉快。
反正他們只是處對象,又沒結婚,男人很快就與她提出了分手。
屋漏偏逢連夜雨,她甚至來不及為這段幾乎付出一切卻突然破裂的感情哭泣一晚,就發現大姐失蹤了。
她瘋了一樣求助公安,到處找人。
三天後,警方在郊外找到了大姐的屍首。
五官被刀砍得血肉模糊,渾身烏青,明顯生前遭逢過非人的對待。
楊安華痛苦不堪,哭著求警方幫忙找到兇手。
甚至為此去求男主。
正好撞破男主與新歡甜蜜蜜的場面。
她的心在滴血,卻連一句詰問都不敢,只是卑微地,跪倒地上,嗑著頭,求他動用手下的關係,為姐姐找出兇手。
男人蹙著眉頭答應了。
這是原文裡,為了體現他有情有義的橋段。
以他的通天手段,很快就查出,兇手正是半月前來到首都,尾隨她們兩姐妹多日的鄭守。
也就是她的前姐夫。
他本是來首都挽回大姐的,哪知卻撞破一個男人,對她大姐大獻殷勤的場景。
自覺被戴了綠帽的鄭守怒氣沖衝去找楊秀華理論,二人交談破裂後,楊秀華就被男人拖到荒郊,虐殺致死。
楊安華呆呆地坐在地上。
那個對她大姐獻殷勤的男人,她認識。是她大學的一位教授,長得或許一般,說話卻風趣幽默,如清風朗月,叫人打從心裡感到舒服自在。她覺得很適合大姐,正巧大姐在首都呆了快一年,舒適的日子,讓她的容貌回來幾分,加上賢妻良母的性子,也讓教授很心動。
是她默許兩人走近的。
所以,是她害死了大姐?
楊安華絕望地大笑著,癲狂離去,從此消失在男主面前。
文中最後提起她的結局,是一則報導:
景田縣楊家村兩戶人家,被一女子半夜破門,以酷烈手段屠殺滿門。
據悉,其中一家,還是女子的奶奶和父親。
由於情節過於惡劣重大,該女子已被判死刑。
……
曾立志以法律為武器對抗不公不平和暴力的人,卻還是拿起了現實的武器為自己泄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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